发布时间:2016年09月01日 来源:湖南省经信委网 阅读:373次
省内医药流通企业:
根据《湖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湖南省常态短缺药品储备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湘经信消费品〔2015〕278号)精神,在省卫生计生委提出全省常态短缺药品储备品种、剂型、数量建议的基础上,省经信委会同省卫生计生委研究确定了2016年度湖南省常态短缺药品储备计划(附件1)。
为做好本年度全省常态短缺药品储备工作,最大程度满足全省医疗机构常态短缺药品需求,保障人民群众健康,现组织遴选我省常态短缺药品储备企业承担2016年度储备任务。符合相关条件的企业根据实际,按自愿原则申报。申报企业需填写承担常态短缺药品储备计划任务申请表(附件2)。申请承储企业必须是通过新版GSP认证且近三年连续盈利的本省辖区内的医药流通企业,同等条件下优先省级医药储备企业。申请企业务必将申请表及企业GSP证书、近三年财务年报等资料加盖公章于9月9日前报省经信委消费品工业处。
联系人:鄢彬,电话:0731-88955395(兼传真),QQ:651735507。
专此通知。
附件三: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
湖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湖 南 省 财 政 厅
湖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6年8月25日
湘经信消费品〔2016〕435号
省内医药流通企业:
根据《湖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湖南省常态短缺药品储备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湘经信消费品〔2015〕278号)精神,在省卫生计生委提出全省常态短缺药品储备品种、剂型、数量建议的基础上,省经信委会同省卫生计生委研究确定了2016年度湖南省常态短缺药品储备计划(附件1)。
为做好本年度全省常态短缺药品储备工作,最大程度满足全省医疗机构常态短缺药品需求,保障人民群众健康,现组织遴选我省常态短缺药品储备企业承担2016年度储备任务。符合相关条件的企业根据实际,按自愿原则申报。申报企业需填写承担常态短缺药品储备计划任务申请表(附件2)。申请承储企业必须是通过新版GSP认证且近三年连续盈利的本省辖区内的医药流通企业,同等条件下优先省级医药储备企业。申请企业务必将申请表及企业GSP证书、近三年财务年报等资料加盖公章于9月9日前报省经信委消费品工业处。
联系人:鄢彬,电话:0731-88955395(兼传真),QQ:651735507。
专此通知。
附件三: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
湖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湖 南 省 财 政 厅
湖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6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