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金融办发布公告

发布时间:2016年08月24日       来源:永州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      阅读:366次

警惕当街发售“原始股”

 

      近日,省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联合省公安厅、商务厅、文化厅、工商局、银监局和证监局发布公告,提醒广大投资者,对各类企业组织开展的投融资行为,一定要保持高度警惕,切实增强识别、抵制、防范各类非法金融活动的能力。

      近期,个别不良企业,当街散发宣传资料,召开推介会、股交所上市答谢会,宣称已经或者即将在新三板、区域性股权市场上市,向社会公众发售获转让“原始股”。有些在区域性股权市场获得会员资格的中介机构,通过设立“股权众筹”融资平台,打着“四板上市”的幌子,自导自演公开推销所得的“原始股”,从事非法发行股票活动,有的还承诺固定收益,或到期回购。一些互联网投资中介平台,虚构投资项目、违规建立资金池、违规自融自担等,进行集资诈骗。还有个别商品现货、文化艺术品等交易平台,违规进行类期货、类证券交易,严重扰乱市场,欺骗投资人。

      对此,省政府金融办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对陌生、来历不明的电话、邮件、传单、网络宣传、推介会等推销的“天上掉馅饼”式的“投资机会”,多一分怀疑,少一分侥幸。务必牢记,投资有风险、风险须自担;参与任何投资之前,或遇到难以准确辨别投资信息真伪情况时,可及时向当地行政主(监)管部门或合法金融机构开展政策及合法性、真实性咨询核实。一旦发现上当受骗,应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案,为公安机关侦破案件创造有利时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