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湖南省“专精特新”发展示范企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年06月13日       来源:永州市经信委网      阅读:8046次

 

关于申报湖南省“专精特新”发展示范企业的

   

各市州经(工)信委、省直管县市经(工)信局:

根据省经信委《关于印发〈湖南省促进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湘经信中小发展〔2014179号),我们拟在“小巨人”计划和“创业”计划的基础上,选择500户“专精特新”发展示范企业予以重点培育。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及名额

(一)申报企业的条件

1、重点为湘经信中小企业【2013249号文件中的“小巨人”计划和“创业”计划企业;

2、“专精特新”发展特点鲜明;

3、企业制定的“专精特新”发展规划符合《湖南省促进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三年行动计划》的要求。

(二)申报企业的名额

1、省直管县申报2个符合条件的企业;区域经济产业特色明显的,可以申报34个。

2、市州申报名额参考2013年经济总量情况确定。具体为:长沙市45个,株洲、湘潭、衡阳、岳阳、常德、郴州市各25个;邵阳、益阳、怀化、娄底、永州市及湘西自治州各15个;张家界市5个。

二、申报的主要内容及资料

(一)湖南省“专精特新”发展示范企业申请表(系统自动生成);

(二)企业未来3年“专精特新”发展规划;

(三)相关附件。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体现“专精特新”发展特点的相关证书、证件等相关资料。主要包括已应用的发明专利证书和独特技术证明文件,与大企业配套产品的证明或产品销售合同,省市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证书、高新技术企业证书、驰名商标证书等。

32013年财务报告。

4、厂区概貌、主要设备、主要产品照片。

三、申报方式

(一)在线申报。

1、企业登录“湖南中小企业网”(www.smehn.com.cn——信息服务平台),进入“湖南省中小企业运行监测及项目管理系统”,填写企业相关信息,注册企业用户。

2、企业用注册的用户名及密码登录“湖南省中小企业运行监测及项目管理系统”,在“专精特新”管理栏目中填写相关表格,撰写企业“专精特新”发展规划,检查无误后上报。

3、企业分别扫描提交营业执照副本、体现“专精特新”发展特点的相关证书、证件等资料,2013年度财务报告以及厂区概貌、主要设备、主要产品照片。

(二)在线审查。

市州经(工)信委、省直管县市经(工)信局用省中小企业局分配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审查所辖企业申报的“专精特新”发展规划。符合要求则同意上报;不符合要求建议修改完善,或者另外选择企业。

四、审核与公示

(一)专家在线评审。

省中小企业局根据申报企业所属行业,将申报的企业资料分配给相关专家在线评审,提出评审意见。

(二)集中会审。

省中小企业局组织部分专家集中研究,确定“专精特新”发展示范企业建议名单。

(三)公示。

将集中会审确定的“专精特新”示范企业建议名单在主要媒体上公示后,下文明确为湖南省“专精特新”发展示范企业。

五、其它

(一)申报截止时间。

2014525日前,各市州完成审查及资料上报。

(二)联系人:

省中小企业局发展促进处   、曾祥国;

联系电话:07318895555488955552

在线技术服务群“湖南中小企业”:QQ群:186771348

  

              湖南省中小企业局

              2014424

湖南省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规划指导提纲

一、企业基本情况分析

(一)主要产品及产能。

(二)主要设备及先进性。

(三)员工情况。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技工等情况。

(四)上下游及产业链情况。

(五)主要配套企业情况及市场情况。

二、企业所处行业发展趋势分析

三、企业所处细分行业地位分析

四、企业发展的“SWOT”(战略) 分析

五、“专精特新”发展模式选择

六、“专精特新”发展的主要措施

七、未来3年发展目标

八、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

九、实施计划

               

附件2

湖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关于印发《湖南省促进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

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湘经信中小发展〔2014179

 

各市州经(工)信委、各省直管县(市)经(工)信局:

为进一步深入实施《湖南省中小企业“百千万”成长工程》,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促进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工信部企业[2013]264号),推动中小企业转型升级,我们制定了《湖南省促进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三年行动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措施,认真组织实施。

 

 

            湖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4424

 

湖南省促进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

三年行动计划

 

为进一步深入实施《湖南省中小企业“百千万”成长工程》,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促进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工信部企业[2013]264号),推动中小企业转型升级,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思路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以促进中小企业转型升级、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为目标,推动全省中小企业走“专精特新”发展道路,不断提高发展质量和水平,增强发展后劲和核心竞争力。

(二)工作目标。围绕实施中小企业“百千万”成长工程,以“小巨人”计划和“创业”计划企业为基础,选择一批技术含量高、成长性好、产品竞争力强、具有区域经济特色和比较优势的中小企业按照“专精特新”的要求进行重点培育。争取在2014年到2016年,培育“专精特新”发展示范企业500户以上。

二、重点工作

(一)鼓励和引导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鼓励中小企业按照“专精特新”的要求制定发展规划。企业可以结合自身特点,在“专”、“精”、“特”、“新”四个方面选择一个或多个方向的组合,形成自己独特的“专精特新”发展模式。

1、专业化。中小企业应专注核心业务,提高专业化生产、服务和协作配套的能力,为大企业、大项目和产业链提供零部件、元器件、配套产品和配套服务。核心是在现有基础上实现能力的提升,质量的改进,服务的改善。

2、精细化。包括精细化生产、精细化管理、精细化服务,以美誉度高、性价比好、品质精良的产品和服务在细分市场中占据优势。核心是注重细节、立足专业、科学量化,突出利用信息技术提升管理和服务水平,提高生产效率,节能降耗,不断提升产品和服务的品质的同时,降低成本。

3、特色化。中小企业利用特色资源,弘扬传统技艺和地域文化,采用独特工艺、技术、配方或原料,研制生产具有地方特色的产品。核心是突出品牌战略,形成差异化竞争优势。

4、新颖化。中小企业开展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培育新的增长点,形成新的竞争优势。核心是突出创新驱动,注重专利等新技术应用,发挥电子商务和互联网技术的优势,实现产品创新、服务创新。

(二)鼓励中小企业加大技术改造力度,增强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发挥中小企业创新主体作用,鼓励中小企业不断加大研发投入和技术改造投资力度。引导和支持有能力、有条件的中小企业自建或与大学、科研机构共建企业技术中心,提高自主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能力,增强创新驱动发展的动力。 鼓励中小企业参加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建立联合开发、优势互补、成果共享、风险共担的产学研用合作机制。

(三)鼓励中小企业应用信息技术,提高经营管理水平。鼓励各类信息化服务商搭建中小企业信息化服务平台,为中小企业提供电子商务、筹资融资、人才培训等信息化服务,推广适用的解决方案。 支持中小企业在研发设计、生产制造、经营管理、市场开拓等主要业务环节有效应用信息技术,提高管理水平和经营效率。开展信息化普及培训,提高中小企业应用安全可靠软件和信息技术的能力。 建立企业管理咨询师和辅导师队伍,开展管理诊断和企业家培训,帮助中小企业经营管理者学习和运用现代管理知识,提高经营管理能力。

(四)大力实施品牌发展战略,促进产业协作配套。鼓励企业员工和工程技术人员发明创造,支持研发、设计和生产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核心技术和产品。 支持中小企业依托自主知识产权做强核心业务,争创知名品牌、驰名商标和著名商标,打造具有竞争力和影响力的精品和品牌。 鼓励大学、科研院所、大企业开放研发仪器设备等科技资源,组织开展促进产学研合作和项目对接活动,为中小企业开发、生产协作配套产品提供服务。

三、推进措施

(一)加大专项资金扶持。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重点用于支持“专精特新”发展示范企业。每年从“专精特新”发展示范企业中选择一批进行滚动支持。

(二)建立重点服务机制。整合各类服务机构为“专精特新”培育企业提供政策、管理咨询、技术、法律、融资、信息化、培训、市场开拓、电子商务等多元化、多层次的服务。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专项服务对接活动。对企业的共性需求,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给予支持。建立促进非公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政策问题交办机制。鼓励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对“专精特新”发展示范企业提供的贷款担保业务给予担保费优惠。

(三)积极支持市场开拓和人才培训。重点组织“专精特新”示范企业参加各类产需对接和银企洽谈活动、中小企业国际博览会、APEC技展会等活动。组织企业加强与国际市场的对接,实施“走出去”战略,加大示范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培训力度,组织高级管理人员参加北大、清华研修班和国外新型工业化领导人才培训班。

(四)加强培育和推进工作。各市州、县市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结合本地经济发展、产业布局和中小企业发展的实际,积极开展促进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工作,培育一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通过引导更多中小企业走“专精特新”发展之路,进一步完善产业链,增强产业竞争力,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五)加强经济运行监测。建立和完善省、市、县三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运行监测分析制度,及时掌握企业运行态势,了解企业诉求,帮助企业解决困难。

(六)加强工作考核,推动建立协同工作机制。将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工作纳入市州经信委发展非公经济和中小企业工作考核。各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发挥牵头和组织协调作用,会同有关部门,集聚各方资源,落实扶持政策,建立协同配合、共同推动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的工作机制。